问题 | 一方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一方补办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补办离婚证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补办离婚证的流程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签名。《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提交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三、补办离婚证需要本人去吗 法律网提醒,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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