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年幼孩子的抚养问题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年幼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处理: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如何收集证据获取子女抚养权 法律网提醒您,收集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的方法: 1.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收集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证明孩子更换抚养权不利于孩子成长; 3.收集医院的病例等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生育。 ![]() 三、离婚时如何确定抚养费标准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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