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于解散公司的原因做了怎样的规定 |
释义 |
一、公司法对于解散公司的原因做了怎样的规定 公司法对于解散公司的原因做了的规定如下: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事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公司法解散的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处理 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处理的方式: 1.由公司成立清算组,公司不成立的,由法院依法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并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5.清算结束后,依法申请注销公司。 ![]() 三、公司清算的解散和破产有何不同 法律网提醒您,解散清算是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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