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如何进行 |
释义 | 一、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如何进行 离婚后房子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离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房产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或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请求对该隐匿或转移的房产再次分割,应当自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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