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保险赔偿金的分配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意外保险赔偿金的分配标准是什么 意外保险赔偿金的分配标准是由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分配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意外保险理赔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6.根据保单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而提出的其他材料。 ![]() 三、意外保险理赔的赔偿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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