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的条件 |
释义 | 一、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的条件 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的条件如下: 1.人数符合要求,例如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三到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五到十九人; 2.股东董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召开的方式有哪些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三、董事会决议能否被股东会撤销 董事会决议不能被股东会撤销。 如果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背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但股东会无权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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