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赡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一、家庭赡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家庭赡养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公证。赡养协议是否要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赡养协议公证不属于必须公证的情形,赡养协议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有效性,但经过公证后更具不可推翻性。 子女和父母签的赡养协议只要内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不公证,也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二、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 子女赡养老人的标准: 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老人生病时,赡养人应当让老人得到及时的治疗,还应当对老人进行照料; 3.赡养人还应当对老人的住房进行妥当的安排; 4.赡养人还应当照顾老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获得的收益归老人所有。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三、赡养义务可以转让吗 法律网提醒您,赡养义务属于人身性的专属义务,是不可转让的。赡养义务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义务,是不可以转让的义务。 但是,赡养义务人有多个的,他们之间可以对赡养义务进行分配,达成赡养义务分配协议,在各赡养义务人之间的赡养能力产生重大变化、或者赡养人、被赡养人死亡等情况发生时,赡养义务人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进行重新分配。如,兄弟三人签订协议,约定由老大、老三共同赡养父亲,老二赡养母亲。协议签订一年后母亲就去世了,兄弟人又约定由三人共同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又过了几年老二因工伤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赡养义务可以免除,老大贺老三可以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在此重新分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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