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期限多久?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的期限多久? 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准决定。 刑事拘留是犯罪。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并不是一般违法。这时候行为人已经涉及了刑事犯罪,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认定行为人是有罪之人。未经审判,任何人都不得宣告行为人有罪。 二、刑事拘留告知家属方式有哪些? 刑事拘留告知家属方式有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刑事拘留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还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法律网提醒您,如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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