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
释义 | 一、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协议 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涉及到的范围有什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涉及到的范围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三、婚前财产夫妻怎样继承 婚前财产夫妻继承方式是自动成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遗赠时,则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而是按照遗嘱、遗赠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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