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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释义
    一、对录音作为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本人
    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最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听设备窃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怎么填写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填写需要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如果所诉的案件没有证据,是经不起人民法院审查和被告人辩驳的。只有列举出足以证实事实真实的可靠的有关证据,才能达到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目的和诉讼的预期效果。在诉状中,应当列述的证据,有三项内容:
    1.提交有关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
    2.说明书证、物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证人的证言内容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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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