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流程 |
释义 |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流程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流程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因此,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 二、财产分割协议中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事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财产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财产交付方式和转移条件; 6.债务的承担和价格补偿; 7.违约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三、离婚财产协议书公证需要多久 离婚财产协议书公证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内。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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