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决婚姻问题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
释义 | 一、解决婚姻问题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有: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真实意思的表示。 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5.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6.违约责任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可以找律师代办吗 协议离婚不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必须要亲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网提醒,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计算离婚冷静期(三十天),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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