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办理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一、要准备哪些材料才能办理离婚协议书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带上);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二、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约定下述条款的夫妻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2.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3.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 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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