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具体的财物 |
释义 | 一、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哪些具体的财物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长时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认定六个月审理期限不足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 三、离婚后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再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可以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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