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担侵权责任应采取怎样的方法 |
释义 | 一、承担侵权责任应采取怎样的方法 承担侵权责任应采取的方法: 1.停止侵权,停止侵权是指侵权人终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消除障碍,排除障碍是指侵权人排除因其行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 3.消除危险,是指侵权人消除某些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紧急事实状态; 4.返还财产,是指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取得的财产转让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 5.恢复原状,是指将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害前的状态;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道歉。 二、侵权责任如何被认定 侵权责任如下被认定: 行为人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在法律特别规定情况下,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可以在所不问或依法实行推定。满足以上要件就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通则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 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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