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必备条件包括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结婚必备条件包括哪些要求 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男女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须知结婚登记流程 须知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 三、结婚登记后户口本立马需要改吗 法律网提醒您,已经拿结婚证户口本可以不改,转户口是自愿行为,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转不转户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其他人不得强行干涉。结婚之后随时都可以转移户口,一般都是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时间,只要是在办理婚姻登记之后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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