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
释义 | 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的方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认,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抚养费诉讼时效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即要求支付抚养费没有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 1.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 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