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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必须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释义
    一、结婚必须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结婚登记后户口本立马需要改吗
    已经拿结婚证户口本可以不改,转户口是自愿行为,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转不转户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其他人不得强行干涉。结婚之后随时都可以转移户口,一般都是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时间,只要是在办理婚姻登记之后都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办理结婚登记一定要婚检吗
    办理结婚登记不要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做婚前检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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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