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长 |
释义 |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多长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执行书。 (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3)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4.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5.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1)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2)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三、强制执行程序是否会收费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收费的,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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