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车新交规怎样处罚 |
释义 | 一、醉酒驾车新交规怎样处罚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行为人的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能重新申领。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准确认定醉酒驾驶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准确认定醉酒驾驶: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到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三、醉驾追诉时效期限多久 醉驾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醉驾可构成危险驾驶罪,可对该罪的行为人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是经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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