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欠债人如何在异地起诉 |
释义 | 一、外地欠债人如何在异地起诉 欠款人可以在欠债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递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并且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的副本和证据的副本。经过审查之后,若是符合受理的条件的,则应该予以受理,并且办理相关的立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欠债人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 三、起诉欠债人利息怎么算 利息是指货币持有者 (债权人) 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 (债务人) 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民间借贷欠款不还的。起诉的话利息计算: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视为无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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