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贷款诈骗手段都有哪些 |
释义 | 一、涉嫌贷款诈骗手段都有哪些 涉嫌贷款诈骗手段如下: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法律网提醒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 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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