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常起诉经济纠纷 |
释义 | 一、如何正常起诉经济纠纷 按照如下程序正常起诉经济纠纷: 1.起诉和受理,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 2.审理前的准备,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 4.判决和裁定,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经济纠纷诉讼的费用谁承担 经济纠纷诉讼的费用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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