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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异地离婚怎么办手续
释义
    有的夫妻因为长年两地而居,感情变得越来越平淡,甚至变得不和,这时他们选择了离婚,可因为不在一个地方,离婚也成为了一个难题。那究竟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呢?如果能,异地离婚怎么办手续呢?
    


    一、异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只能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因此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2.夫妻双方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在异地办理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诉讼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满一年,则应视其有经常居住地,那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异地离婚办理的手续,异地诉讼离婚的程序
    异地离婚应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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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