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转让手续怎样办理 |
释义 | 一、土地转让手续怎样办理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经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二、签土地转让协议需要公正吗 签土地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增强其效力的证明力,并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土地转让的期限是多久 土地转让的期限时间具体如下: 1.农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耕地5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2.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期限:50年; 3.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70年; 4.公益用地 (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使用权转让期限为50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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