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法定义务如下: 1.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在行政复议期间执行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申请人协助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4.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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