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
释义 | 一、如何准备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专利前需准备如下材料: 1.证明专利申请人身份的材料;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3.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时间和流程 法律网提醒,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与时间如下: 1.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公布; 3.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4.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5.实质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三、不可以授予专利申请的条件 不可以授予专利申请的条件: 1.申请授予专利的客体非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一;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人不享有申请授予专利的资格; 4.其他不能授予专利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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