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如何保护受伤劳动者的权益 |
释义 | 一、工伤后如何保护受伤劳动者的权益 1.用人单位或职工等应按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需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 三、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可以中断吗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可以中断的。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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