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样赔偿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若是对方车辆存在保险,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或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5.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6.法庭调解。 7.判决。 ![]() 三、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的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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