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工伤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因为工伤而受到人身损害的,应该按照人身损害的规定,赔偿相应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三、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出行政诉讼。法律网提醒,如下情况的工伤认定可能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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