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是: 1.报告上级领导; 2.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保护现场,即保管材料,封存现场物品; 4.医疗机构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作出处理决定,并同患者一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不成的,申请调解或起诉。 二、一般医疗事故打官司多久可以结束 医疗事故官司一般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医疗事故官司属于上诉案件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发生医疗事故必须要做医疗鉴定吗 发生医疗事故,需要做医疗鉴定确认事故等级,以解决医疗纠纷;没有发生纠纷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做医疗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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