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减资是否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
释义 | 一、公司减资是否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法律法规层面,没有规定公司减资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公司减资需要通知债权人,需要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减少注册资金有哪些情形 1.资本过剩,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缩小公司经营规模不需要现有数额的注册资金; 2.公司严重亏损,长期无法弥补; 3.因公司派生分立; 4.公司注册资金逾期仍无法到位; 5.公司虚报、虚假、抽逃注册资金经处罚后仍无法纠正; 6.公司回购公司股东股权,需同时办理减少注册资金及相应实收资金; 7.其他需要减资的情形。 三、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减资所需资料清单: 1.公告45天以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前期验资报告;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章程、新股东会决议、旧章程; 5.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6.报纸原件以及复印件; 7.减资前银行对账单; 8.最近一期验资报告; 复件材料都需加盖公司公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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