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的具体流程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的具体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多长时间开庭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般立案后30天开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予以立案,予以立案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 ![]()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具体应以实际案件为准。法律网提醒您,一般诉讼费中的案件受理费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缴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如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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