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下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定机构有哪些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以下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条 |
| 随便看 |
- 拆除空心房有没有法律依据
- 农村形成空心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要拆除
- 什么是空心房,拆除空心房可以获得补偿吗
-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 对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能不能拒绝签字
- 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
- 合法的评估报告应该有哪些内容
- 拆迁时,征收方不出具评估文件仅口头通知,是否合法
- 户口在娘家的外嫁女,能享受婆家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款吗
- 土地征收不举行听证会,征收方违法了吗
-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
- 征收决定跟征收补偿决定有什么区别
- 征收补偿决定没盖章,有法律效力吗
- 谁有资格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 有关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房屋征收协议有异议怎么办
- 如何从一书四方案判断征收是否违法
- 农村宅基地征收,一户多宅能获得赔偿吗
- 随州市土地征收转用是行政许可事项吗
- 修公路需要征地吗
- 口粮地被征收修高速怎么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