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骗取行为应受何种惩罚 |
释义 | 一、失业保险金骗取行为应受何种惩罚 失业保险金骗取行为应受以下惩罚: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行为人退还失业保险金; 2.情节严重的,除退还失业保险金外,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失业金可以累计吗 失业金的数额是不可以累积,可以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可以累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的为基础累计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三、失业保险金有多少? 根据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额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设定金额,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