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是否会针对无力偿还债务采取拘留措施 |
释义 | 一、法院是否会针对无力偿还债务采取拘留措施 债务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不会对债务人行政拘留。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几次拘留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一年不超过两次拘留。法院强制执行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一年不超过二次。强制执行拘留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原则上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拘留不超过15天。反复拘留,违反执行法规。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他人有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什么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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