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是否要给医药费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是否要给医药费 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应当支付医药费。因为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消灭。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的话,需要支付抚养费,而医疗费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 二、离婚时孩子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的时候父母双方应该先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事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以及探望权的行使等事项都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看孩子要跟对方说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看望孩子并不一定需要与对方联系,若当初协议探视之前需要联系,则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联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若是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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