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全责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释义 | 一、车祸全责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报案: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车主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若并非单方事故,或者事故损失较大,还需要及时通知交警;若有人受伤,则还应当拨打120送伤者就医; 2.定责定损: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则会根据交警定责和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损; 3.确认定损方案,如果车主有异议的话,还应当及时提出,进行协商确定; 4.车主将车辆送往保险公司所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5.车辆修理完成,伤者出院,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 6.赔偿。如果事故的全责方为对方,那么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对己方损失进行理赔,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进行赔偿,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若对方的交强险不够赔,则还可用对方的三者险继续赔。而三者险理赔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全责方没有买交强险和三者险,或者保险不够赔,那么就由全责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时间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三、交通事故可以理赔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可以理赔的费用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例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财产损失的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引用法条: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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