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姻登记需备齐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释义
    一、婚姻登记需备齐的资料及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需备齐的资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2.审查。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二、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或双方有重婚行为的情形;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情形;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
    4.婚姻无效的其他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登记流程中的错误导致婚姻无效怎么办
    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