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和遗赠哪个在法律上更强 |
释义 | 一、遗嘱和遗赠哪个在法律上更强 在法律效力上,遗嘱和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也可以在遗嘱中确定遗赠。遗嘱和遗赠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主体范围、客体范围、行使方式不一样,但是效力相同,无大小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的义务不同: (1)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2)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1)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2)遗嘱继承与遗赠都是被继承人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而遗赠则是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甚至还包括了集体和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三、遗嘱形式有哪几种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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