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定金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二手房定金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处理 买二手房定金合同不见了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重新补签一份,然后再让双方签字确认。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起合同成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二手房交易中的必备条款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1.买方与卖方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等信息; 3.房屋的价格;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以及检验的标准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三、买卖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法律网提醒您,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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