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合约签署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房合约签署的注意事项 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项: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其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以及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合理、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拆迁安置房屋是否有产权证 拆迁安置房屋有产权证。拆迁安置房屋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屋具有房产证等三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三、拆迁安置房有多久产权 拆迁安置房有70年产权。法律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所属土地性质为住宅居住用地,住宅居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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