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时怎么缴纳契税 |
释义 | 一、破产清算时怎么缴纳契税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进行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处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查确认和分配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0条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况的,在清算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二、破产清算有哪些充要条件 破产清算有如下充要条件: 1.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破产清算的其他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三、破产清算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