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复议流程详解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复议流程详解 交通事故复议程序的内容以下有: 1.当事人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申请; 2.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做出决定的交管部门提交案卷材料; 3.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二、交警队应在多久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交警队应在十日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如果需要检验的,则会加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三、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的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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