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的
释义
    一、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股东资格是什么性质的
    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股东资格属于继受取得。在公司成立时认购股权的,属于原始取得。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资格确定的标准有哪些内容
    股东资格确定的标准的内容包括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未能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股东,不会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该股东将不具有对抗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三、股东资格能否被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公司章程并未禁止股东资格的继承,那么股东资格能被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9: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