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一般情形下,是在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伤残认定费用归谁负责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申请进行鉴定的人承担。伤残鉴定的费用应当由申请人先行承担费用,最后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支付。法律网提醒您,除此之外,其他的检验、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求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伤残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或法院委托)伤情鉴定申请书; 3.住院治疗过程记录: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历,X片、CT及诊断报告。 4.伤者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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