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计算与分配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如何计算与分配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4.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式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如何规定土地征收报批程序 土地征地报批程序的规定: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意见,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 5.发布征地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6.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7.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 三、土地征收的审批期限 征地审批需要多久法律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具体需要多少时间需要看程序具体怎么操作。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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