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释义 | 一、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将危险物品按照普通物品包装等属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的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输行为无关,所以也不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责任。法律其他规定。 二、承运人有哪些权利 承运人的权利有: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 三、承运人是否有法定留置权 承运人是有留置权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网提醒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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