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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界定的
释义
    一、离婚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界定的
    离婚诉讼管辖权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诉讼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办
    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
    1.缺席判决。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2.原告存在上述情况,一般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才可以缺席判决;
    3.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其他办法。
    
    三、符合什么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网提醒,符合下列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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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