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不可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不可行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协议不可行的情形如下: 1.一方不同意离婚; 2.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3.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等。 法律网提醒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怎么写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经济帮助权。 7.精神损害赔偿。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其他约定。 ![]() 三、协议离婚协议书一式几份 协议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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